我今年60岁了,以前是仪表厂的下岗工人,是大龄就业困难职员。去年上半年,****建银物业管理公司公开招聘车库管理职员,我有幸面试成功,成为该企业的一名职员。
去年6月,我与物业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。到今年6月8日,合同期满一年,我又继续工作了22天,一直到今年6月30日才正式结束我的工作。让我没想到的是,还有6个月我就退休了,但在没任何手续和书面公告的状况下,**建银物业管理公司辞退了我。
工作期间,我主要看管银杏苑小区地下车库里的34辆车。当时合同上标明的是承包车库看管工作,为了便捷工作,我就干脆睡在车库里,节假日我都在值班室里加班。但合同上面并没规定节假日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加班薪资,当时考虑到还有一年多就退休了,非常珍惜这份工作,于是就委曲求全和这家物业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合同。
目前,我期望能索回加班费,被强行辞退一事也期望他们能给个说法。
■记者调查
****建银物业管理公司姓王的员工告诉记者,今年6月8日,公司和王大爷签订的合同已经到期。“银杏苑小区的车库要另作他用,无须职员看管,所以物业公司就没与王大爷续签协议。”**物业表示,一年协议的合同期限已到,合同自然终止,没有强行辞退。
关于夜间和节假日住在车库是不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的争议,姓王的员工讲解,当时考虑到王大爷年龄比较大,所以就在车库找了一间值班室提供给他,便捷其居住,“没想到王大爷以为住在值班室里面即使是加班了。”
包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一位姓黄的员工对此表示,他们已经介入此事,因为王大爷和物业公司在加班费等补偿方面没办法达成一致,之前的调解也不成功。“目前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正在裁决此事,预计几天之后,裁决书就会下来了。”